无论是此前的三鹿奶粉案还是后来的瘦肉精案,以及现在的毒胶囊,最好的法律解决方案就是集团诉讼,但是现实之路可能非常困难。
最近持续爆出食品药品领域的安全问题,让很多人都感到不安,而一些政府部门的威信以及相关企业的名声也几乎在一夜之间“零落成泥”。
在专家看来,当下的食品安全问题是制度留白、执法疏漏以及司法缺位等综合因素恶化的结果,绝非一点一面的建议可以解决。
而开放对涉案企业的集团诉讼以及启动惩罚性赔偿,则是法律界开出的针对性药方,据悉,目前已有律师团启动对最近曝光的毒胶囊企业的诉讼线索征集。
“政府部门有责任,企业有责任,个人也有责任。”复旦大学国务学院唐亚林教授这样告诉《第一财经日报》,但是板子首先要打在政府部门的“屁股”上,因为一些部门长期的不作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助长了企业的违法造假造毒风气;其次,企业疯狂追逐利润,不顾道德底线和法律雷池,也难辞其咎。
在上海律协公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吴冬律师看来,“缺憾性的立法、普遍性的违法、选择性的执法”也是目前食品安全形势严峻的一个重要原因和表现。从制度上而言,主要就是立法,虽然以《食品安全法》为主体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共有20多部,还有近40部行政法规、150多部部门规章,各地方法规和规章则更是不计其数,但这些制度安排没有借鉴国外遏制打击产品质量缺陷卓有成效的设计——集团诉讼和惩罚性赔偿。
“这两项制度一直没有在我国生根发芽,惩罚性赔偿可以让血管中没有流淌道德血液的无良企业拿出巨额钱款来赎罪。”吴冬认为,虽然我国民事诉讼法也有团体诉讼和代表人诉讼的法律规定,但这几年多以“稳定”为由将集团诉讼事实上远离出了中国的司法实践。
吴冬告诉本报记者,无论是此前的三鹿奶粉案还是后来的瘦肉精案,以及现在的毒胶囊,最好的法律解决方案就是集团诉讼,但是现实之路可能非常困难。不过,针对这次毒胶囊事件,本报记者也注意到已经有一些律师和网络知名人士联合发起案件征集活动。
4月23日,这些人士借助网络媒体发布声明称:“目前,卫生部已发布公告,要求对媒体报告的铬超标药品召回和暂停使用,各级公安部门和药监部门也采取行动,对非法生产加工工业明胶进行打击,然而,对于早已流入市场、被患者服用的毒胶囊,损害赔偿工作尚未提上议事日程。”
因此,由多名律师参与的“毒胶囊事件律师团”成立,公开征集药品和患者信息等线索。昨晚,该律师团的联系人张姗姗告诉本报记者,目前已经接到一些咨询电话,主要是一些购买到了同批次药品的消费者,但尚未有正式委托的案例,而线索征集并没截止时间。她强调“律师团会一直坚持到事件圆满解决为止”。
吴冬就建议,应该借鉴台湾地区和英国的模式,赋予消费者协会代表消费者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再加上完全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条款,那么获得的赔偿全部划入消费者保护基金,这样不法者非法利益全部回吐出来,就能避免干坏事还能依旧获利的荒唐。除了上述集团诉讼外,他还强调,最需要跟国际接轨的是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
除了食品药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外,惹来公众颇为不满的还在于一些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建立了自己的食品特供基地,而普通群众只能在普通市场购买存在安全风险的食品,这种不公平的“双轨制”让饱受食品安全困扰的群众情绪激烈。吴冬也认为,如果作为监管部门或者其他政府部门,他们都有可供保障的安全食品、药品渠道,那么就会缺乏对不安全的食品、药品的切身感受。
“当然,问题不止于此。”唐亚林还认为,一些造毒造假的企业其实是受到地方政府不作为的庇护,比如这些企业可以提供税收、就业岗位和政绩,甚至还有灰色收入,这些利益考量都会阻挠政府官员动手查处企业的违法行为。这也是问题的关键,很多违法违规的现象对于业内的人士,或者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并不新鲜,每次曝光出来,往往发现这种现象已经持续很长时间,只是外界知之甚少。
“如何来启动监督、查处程序?”唐亚林认为不能仅仅依靠媒体曝光带来的舆论压力,还需要回到权力架构上,撤换渎职官员,追究他们的责任。